1。 自本通布之日起,严禁任何单元和小我正在河流办理范畴内种植任何高杆农做物。对曾经正在河流办理范畴内种植的高杆农做物,种植者应正在岁尾前自行断根,恢复河流原状。过期未断根的,相关部分将依法依规进行强制断根,一切丧失由种植者自行承担。指导泛博群众盲目恪守相关法令律例。
2。 正在汛期,河流办理范畴内的高杆农做物会障碍行洪,严沉危及人平易近群众的生命财富平安。
为加强河流办理,保障河流行洪平安,河湖生态健康,人平易近群命财富平安,按照《中华人平易近国水法》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防》《中华人平易近国河流办理条例》等相关法令律例,现将海兰河城区段河流办理范畴内种植农做物的布告如下。
1。 种植高杆农做物会河流的生态,影响河流的天然功能。高杆农做物的根系可能会河流的堤防和护坡,导致水土流失,降低河流的防洪能力。
3。 高杆农做植过程中可能会利用农药、这些化学物质可能会对河流水质形成污染,影响水生态系统的均衡。